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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资产处置评估,机械设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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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类别资产的评估:
房地产评估、土地使用权评估、机器设备评估、无形资产评估、金融工具及金融衍生工具评估、生物资产评估、自然资源评估。 公允价值会计计量近年来被不同司法辖区广为使用。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应用日广,而近年越来越多是作为提高财务报表质量、透明度和相关性。
公允价值会计常用于计量购买价格分摊、减值测试、金融资产和其他公允价值要求等。
企业不同类型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
固定资产评估是指对规定资产的评估,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,具有项目差异大、影响因素多、工程技术性强等特点。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有机器设备、建筑物、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等。
资产评估准则中次正式明确价值类型是在《资产评估准则——基本准则》中。《基本准则》第十四条规定,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,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,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定义。
之后,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《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》第十三条规定,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,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。《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》中的第四章,对于价值类型的种类、定义、选择等均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。
资产评估协会发布《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》,对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规定,对于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为,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具有重要作用。
企业重组、兼并
在现实经济生活中,普遍存在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转让、合并的情况,如企业兼并、购买、出售、重组联营、股份经营、合资合作经营、担保等,以上行为都涉及到企业价值的评估问题,以便确定合资或转卖的价格。从税务处理的角度讲,为了促进企业壮大,同时保障国家税收,针对企业重组业务,法律规定,重组各方选择并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,均需在申报纳税时,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评估报告。
根据《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)第四条,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,除财税〔2009〕59号文件第四条第(一)项所称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情形外,重组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,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,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《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》和申报资料。合并、分立中重组一方涉及注销的,应在尚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前进行申报。